- 发表时间:2017年04月02日
央广网长沙3月28日消息(记者 邓文辉)记者从湖南省扶贫办、湖南省旅发委联合制定《2017年度乡村旅游扶贫工作方案》获悉。2017年度湖南省级投入财政扶贫专项资金3000万元,选择30个县,每县选择一个贫困村作为乡村旅游扶贫示范项目。
该方案中对2017年乡村旅游扶贫示范项目村申报条件进行了要求:示范项目村必须是旅游资源比较丰富,或是山水自然风光秀美,或是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或是民族特色明显的贫困村或景点;示范项目村所在的县乡两级政府和支村两委积极性高,旅游扶贫开发愿望强烈;示范项目村必须是贫困村或贫困人口相对集中并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村;示范项目村的交通条件相对便捷,各方面条件相对成熟。
申报获批成功的示范项目村将享受财政资金扶持,每个项目村省级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另外,重点(片区)县从县级财政扶贫资金配套100万元,面上县财政配套或部门投入不少于100万元。信贷资金支持,贫困农户参与扶贫旅游项目可使用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对接,争取更多的低息中长期贷款投入。部门整合资金,除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外,要统筹整合水利、电力、交通、电信等行业部门资金,重点解决贫困村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问题。同时引入社会资金。另外,项目村还将得到智力支持和宣传推广,2017年计划培训乡村旅游示范村村官1000人。
方案中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范围进行了规定,规定财政扶贫资金的70%必须用于贫困农户参与和直接收益的旅游扶贫项目,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以内,其补助到户资金既可以采取直接帮扶到户的项目,也可采取股份合作方式共建共有。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贫困农户发展农家观光果(菜、茶、药、竹)园、花卉、农家鱼塘、农家特种养殖园(场)等种养业补助;贫困农户开发餐饮农家乐、农家茶馆,兴办农家作坊,开发民族民间工艺品、纪念品、特色食品等旅游商品补助;贫困农户新建家庭旅馆、客房、浴室、厨房、厕所、周边环境等设施改造补助;合作共建有收益的游客中心、停车场、商业网点等;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费用;其他有利于贫困农户直接增收且与旅游发展相关等的项目。